华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华软科技(0024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15至2024年1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7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辉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354,483,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359%。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51,487,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3.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和授权代表7

人,代表股份2,9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8%。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419,12699.9818%64,5000.018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931,30097.8470%64,5002.153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1,699,02699.2145%2,784,6000.785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11,2007.0499%2,784,60092.950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1,699,02699.2145%2,784,6000.785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11,2007.0499%2,784,60092.950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4、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1,699,02699.2145%2,784,6000.785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11,2007.0499%2,784,60092.950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1,699,02699.2145%2,784,6000.785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11,2007.0499%2,784,60092.950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唐瑛培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