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软科技,证券代码:002453)股票交易价格于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调整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