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关于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增资,投资期限3年。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宁夏百川科技所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为更好地支持宁夏百川科技建设与发展,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延长了投资期限,投资期限原为3年更改为5年。股权交割日、回购股权比例、回购价款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股权交割日 | 标的股权 | 标的股权回购价款(元) |
1 | 2024年9月5日 | 7.14% | 50,000,000.00 |
2 | 2024年12月5日 | 7.14% | 50,000,000.00 |
3 | 2025年3月5日 | 7.14% | 50,000,000.00 |
4 | 2025年6月5日 | 7.14% | 50,000,000.00 |
合计 | 28.57% | 200,000,000.00 |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回购情况
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应于2024年9月5日前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7.14%股权,回购价款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笔回购。
本次回购前后,宁夏百川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71.43% | 55,000.00 | 78.57% |
2 |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20,000.00 | 28.57% | 15,000.00 | 21.43% |
合计 | 70,000.00 | 100% | 70,000.00 | 100.00%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7.14%股权,符合公司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求。本次回购后,公司直接持有宁夏百川科技78.57%股权,宁夏百川科技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做好资金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规划好后续回购宁夏百川科技股权事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