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3-18  百川股份(002455)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百川转2”赎回价格:100.80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0%,且 当期利息含税)

2、“百川转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 年3 月10 日

3、“百川转2”停止交易日:2026 年3 月27 日

4、“百川转2”停止转股日:2026 年4 月1 日

5、“百川转2”赎回登记日:2026 年3 月31 日

6、“百川转2”赎回日:2026 年4 月1 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6 年4 月7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4 月9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川转2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百川转2”,将被强制赎回, 特提醒“百川转2”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百川转2”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百川转2”持有人持有的“百川转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 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百川转2”, 将按照100.80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百川转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 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0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 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百川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形概述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9 月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 号)核准,公司于2022 年10 月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 发行数量为978 万张,期限6 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15,994,028.2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 元(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 年10 月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 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69 号”文同意,公司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11 月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10 月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3 年4 月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10 月18 日)止。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36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6 元/股调整为10.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5 月15 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5 月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的《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 元/股向下修正为8.1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4 年8 月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8 月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 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8.18 元/股调整为8.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4 月3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22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 《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因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8.12 元/股向下修正为7.53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5 月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5 月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 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 年2 月3 日至2026 年3 月1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7.53 元/股)的130%(含130%,即9.7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川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百川转2”赎回价格为100.809 元 /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为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 100 元);

i:指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80%;

t:指为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即2025 年10 月1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 年4 月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64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100 × 1.80 \% × 164 / 365 \approx 0.80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0.809=100.80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 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百川转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即2026 年4 月1 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 知“百川转2”的债券持有人。

2、自2026 年3 月27 日起,“百川转2”停止交易。

3、自2026 年4 月1 日起,“百川转2”停止转股。

4、2026 年4 月1 日为“百川转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 一交易日: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百川转2”。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百

川转2”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4 月7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4 月9 日为赎回款到达“百川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百川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 券商直接划入“百川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 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川转2。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电话:0510-81629928

邮箱:bcc@bcchem.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 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交易“百川转2”的情况

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百川转2”的情况。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百川转2”持有人如需办理转股事宜,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 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 是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 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百川转2”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 “百川转2”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百川转2”将在深交所摘牌。“百 川转2”持有人持有的“百川转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 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百川转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 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