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分别与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城投”)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3,93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巢湖城投;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4,29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巢湖城投。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欧菲控股及裕高的通知,欧菲控股所持有的3,938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裕高所持有的4,295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巢湖城投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非交易过户完成情况
股东名称 | 非交易过户前 | 非交易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欧菲控股 | 333,953,812 | 10.25% | 294,573,812 | 9.04% |
裕高 | 284,251,960 | 8.73% | 241,301,960 | 7.41% |
巢湖城投 | 0 | 0.00% | 82,330,000 | 2.53% |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二)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