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2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8日14:30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3.0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5.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3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5.04 |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8 | 《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5.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5.04 |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8 | 《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性质: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