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