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的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监事:李赟 罗勇辉 孙雅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