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03  青龙管业(002457)公司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午3:00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斌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37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75,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997,75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提案,提案1、提案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提案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类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现场投票98,375,65498,375,654100.000000.000000.0000
网络投票2,997,7522,575,75285.9228328,70010.964993,3003.1123
合计101,373,406100,951,40699.5837328,7000.324293,3000.0920

提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类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现场投票98,375,65498,375,654100.000000.000000.0000
网络投票2,997,7522,362,45278.8075435,10014.5142200,2006.6783
合计101,373,406100,738,10699.3733435,1000.4292200,2000.19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五、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