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
司经营需要;控股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财务承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战淑萍 | 张平华 | 赵桂苹 |
2023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