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09  益生股份(002458)公司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益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3,502,935股,发行价格为1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9,999,995.70元,扣除安信证券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8,337,999.93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1,661,995.77元,已划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上述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已预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等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106,644.8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49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司分别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5,844,591.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1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390,000,000.00185,844,591.07185,844,591.07
合 计390,000,000.00185,844,591.07185,844,591.07

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自 2022年09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之日至2023 年 11月30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30,502.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总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19,397,999.931,060,000.001,060,000.00
2律师费用400,000.00160,000.00160,000.00
3会计师费用600,000.00--
4登记费用113,502.94113,502.94113,502.94
5印花税284,848.00--
6材料制作费97,000.0097,000.0097,000.00
合计20,893,350.871,430,502.941,430,502.94

公司预先投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87,275,094.01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000544号)。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先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87,275,094.01元。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益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培栋 甘强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