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4年09月)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4年09月)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员工的归属感,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就员工购房借款事宜,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包括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凡属国家承认学历院校的毕业生或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本办法条件要求的,个人因购买总公司或子(分)公司所在地级市范围内住房资金不足时,公司可给予购房借款资助。
第二条 申请条件及借款金额:
1、专科入职满两年,本科入职满一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且科室职务级别达到管理专员6及以上、科室职称级别达到助理师6及以上、封闭场区级别达到生产专员2及以上或销售外勤、技术服务人员,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购房借款。具体标准如下:
2、科室职务级别达到部长助理6及以上或封闭场区职务级别达到场长3及以上,并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可不受学历限制,按本办法规定申请购房借款,但最高借款不超过20万元。
3、公司提供的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公司员工
借款金额表(单位:万元) | ||||
入职年限 | 学历 | |||
大专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
入职 | / | / | 20 | 25 |
1年以上2年以下 | 15 | 25 | 30 | |
2年以上3年以下 | 15 | 20 | 30 | 35 |
3年及以上 | 20 |
购房借款。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原始股东不享受购房借款资助。
第四条 夫妻双方均在本公司工作的,只能由一人申请购房借款。确属特殊情况的,需由公司特别审批。
第五条 公司员工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借款(含借款金额未达到可借金额上限)。
第六条 借款审批流程:
1、员工申请购房借款须提交书面的《借款申请书》,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借款人将购房证明材料(仅限一年内所购买房产的购房合同、定金收据等,可任选其一)和《借款申请书》交总裁办审核。总裁办审核合格后应注明“购房证明文件合格”并签字。
3、借款人将《借款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应注明职位、学历和可借款金额等内容并签字。
4、借款人将《借款申请书》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合格后,负责办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签订事宜,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财务部各留存一份。借款合同须每页签字并按手印(已婚员工需配偶共同到场同时签名,并携带结婚证原件,经财务核对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将《借款申请书》、《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交总裁办存档备案。
第七条 借款偿还:
1、还款资金来源为借款人的当月工资、年考核工资、年度绩效奖、年终奖金、红利或自筹资金。借款偿还的基础方式为按月还本付息(每月应偿还的本金数额按全部借款在八年期内予以均摊),每月的应还本息由财务部门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偿还;借款期间借款人可以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借款。
2、借款利率标准:
第一至三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标准的30%计算;第三至四年按该利率标准的50%计算;第五至六年按该利率标准的70%计算;第七至八年按该利率标准的100%支付。
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偿还借款的(含用于扣划的款项不足以扣划的),自逾期之日,逾期款项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标准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借款偿还的具体事宜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员工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借款金额需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数额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的两倍),须经董事会特别批准后方可借款。
董事会批准后,借款流程仍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且该部分借款的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标准执行。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子(分)公司员工,可按本办法的相应规定在子(分)公司申请办理借款,并由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进行审核、借款及还款扣划。
子(分)公司应负责将本办法第六条第5款中的相关材料提交总裁办存档备案。
子(分)公司员工借款后调动至本公司直属部门或其他子(分)公司工作的,调出单位财务应负责与调入单位财务进行有效对接,并办理借款的后续扣划、偿还的交接手续。
第十条 借款期内,员工应保证如期足额偿还借款,否则应全面承担违约责任。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未到期的借款即转为已到期,员工须于离职前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中的借款,员工只能用于个人购买住房用途,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借款合同,立即收回借款,并全面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期内,如借款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解除,借款人应于收到返还款项后5日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否则自逾期之日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标准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时亦同。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