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683份,涉及激励对象2人;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71,676份,涉及激励对象18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审批情况
2023年7月13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79,359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一)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
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7,68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70,08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此外,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当期可行权比例为80%,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对其未达标部分股票期权1,588份进行注销处理。
以上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71,676份。
2、实施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