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334,029股(占截至2023年1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2.9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3年8月8日,公司收到华建盈富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7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华建盈富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7,503,780股(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做相应调整),累计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比例2.7744%,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减持后华建盈富持有公司股份165,58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 |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3.1.13至2023.4.3 | 56.24 | 12,151,000 | 0.5156% |
集中竞价 | 2023.2.14至2023.4.18 | 58.79 | 23,166,657 | 0.9831% | |
合计 | 35,317,657 | 1.4987% |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4月1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5日。
鉴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华建盈富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则其剩余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已减持股份数量(股) (截至2023年4月24日) | 权益分派实施前 (2023年4月24日) | 权益分派实施后 (2023年4月25日) | ||
剩余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剩余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334,029 | 35,317,657 | 33,016,372 | 1.40% | 46,222,921 | 1.40% |
调整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8月7日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3.4.27至2023.6.27 | 38.59 | 12,670,000 | 0.3833% |
集中竞价 | 2023.4.28至2023.8.3 | 37.12 | 29,516,123 | 0.8924% | |
合计 | 46,222,921 | 1.2757% |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2014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华建盈富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83,722,100 | 7.79691% | 165,585,097 | 4.9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722,100 | 7.79691% | 165,585,097 | 4.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2023年4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华建盈富持股由148,404,443股增加至207,766,220股,持股比例不变,同时其剩余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比例之差较减持比例存在差异系股权激励期权行权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华建盈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华建盈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建盈富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华建盈富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