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费用 | 2023年酬金上限 |
境内审计服务 | 240 | 280 |
国际审计服务 | 240 | 280 |
其他非审计服务 | 0 | 60 |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LITIO MINERA ARGENTINA S.A.公司(以下简称“LMA”)提供担保,是为LMA持有的Mariana锂盐湖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推动该项目的投产进度,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LMA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关于收购新余赣锋矿业10%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收购新余赣锋矿业10%股权,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新余赣锋矿业10%股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黄斯颖 徐一新
徐光华 王金本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