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6  赣锋锂业(0024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51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73名,代表股份数量674,976,9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017,167,779股的33.4616%。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量640,292,612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31.742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6名,代表股份数量520,09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5.7836%;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120,193,317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数的5.95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66人,代表股份数量34,68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7195%。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分别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144,29999.8848%589,5400.1062%49,8200.0090%
H股股东118,986,07898.9955%741,5420.6170%465,6970.3875%
全体股东673,130,37799.7264%1,331,0820.1972%515,5170.0764%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144,29999.8848%588,8400.1061%50,5200.0091%
H股股东118,986,07898.9955%741,5420.6170%465,6970.3875%
全体股东673,130,37799.7264%1,330,3820.1971%516,2170.0765%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162,99999.8881%570,1400.1028%50,5200.0091%
H股股东118,986,07898.9955%741,5420.6170%465,6970.3875%
全体股东673,149,07799.7292%1,311,6820.1943%516,2170.0765%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162,99999.8881%570,1400.1028%50,5200.0091%
H股股东118,986,07898.9955%741,5420.6170%465,6970.3875%
全体股东673,149,07799.7292%1,311,6820.1943%516,2170.0765%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265,50499.9066%503,1550.0907%15,0000.0027%
H股股东119,250,21899.2154%933,2620.7765%9,8170.0081%
全体股东673,515,72299.7835%1,436,4170.2128%24,8170.0037%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4,16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2%;反对票503,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506%;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333,42499.9188%435,2350.0785%15,0000.0027%
H股股东119,508,73699.4304%674,7440.5614%9,8170.0082%
全体股东673,842,16099.8319%1,109,9790.1644%24,8170.0037%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510,37999.9507%258,2800.0466%15,0000.0027%
H股股东120,183,48999.9918%00.0000%9,8280.0082%
全体股东674,693,86899.9580%258,2800.0383%24,8280.0037%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4,411,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2%;反对票2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446%;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510,37999.9507%258,2800.0466%15,0000.0027%
H股股东120,183,48999.9918%00.0000%9,8280.0082%
全体股东674,693,86899.9580%258,2800.0383%24,8280.0037%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4,411,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2%;反对票2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446%;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54,611,31999.9689%157,3400.0284%15,0000.0027%
H股股东120,183,50099.9918%00.0000%9,8170.0082%
全体股东674,794,81999.9730%157,3400.0233%24,8170.0037%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4,51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2%;反对票15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536%;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26,830,09394.9614%27,938,5665.0359%15,0000.0027%
H股股东52,029,62143.2883%68,128,66856.6826%35,0280.0291%
全体股东578,859,71485.7599%96,067,23414.2327%50,0280.007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731,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71%;反对票27,93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5497%;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23,182,14994.3038%31,586,5105.6935%15,0000.0027%
H股股东40,780,66833.9292%79,402,82166.0626%9,8280.0082%
全体股东563,962,81783.5529%110,989,33116.4434%24,8280.0037%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08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97%;反对票31,5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1.0671%;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股东542,431,20097.7735%12,337,4592.2238%15,0000.0027%
H股股东73,922,48261.5030%46,091,83938.3481%178,9960.1489%
全体股东616,353,68291.3148%58,429,2988.6565%193,9960.0287%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2,332,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867%;反对票12,33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5701%;弃权票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林君律师及杜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