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赣锋锂电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7  赣锋锂业(0024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7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锋锂电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基于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发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全球市场,促进国际业务合作,提高国际市场影响而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合作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最终投资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或“乙方”)与Y???T AK? Malzemeleri Nakliyat Turizm ?n?aatSanayi ve Ticaret A.?.(以下简称“YIGIT AKU”或“甲方”)双方尊重并认可彼此的市场地位,决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

挥赣锋锂业全产业链和生态资源优势,结合YIGIT AKU在土耳其电池制造、电池技术及国际市场地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拓展土耳其和全球业务。双方拟计划在土耳其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计划投资5亿美元在土耳其建设年产5GWh的锂电池项目,包括设计产能为5GWh的锂电池生产线和电池组生产线,其产能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介绍

1、YIGIT AKU的基本信息

Y???T AK? Malzemeleri Nakliyat Turizm ?n?aat Sanayi ve TicaretA.?.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博尔萨的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于1976年在土耳其安卡拉成立,是土耳其最大的铅酸蓄电池制造商、出口商和回收商。YIGIT AKU在土耳其拥有4个生产基地、2座电池研发中心和最大的研发团队,为全球市场五大洲100多个国家的500多个合作客户提供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YIGIT AKU与公司及赣锋锂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公司及赣锋锂电最近三年与YIGIT AKU无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YIGIT AKU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Y???T AK? Malzemeleri Nakliyat Turizm ?n?aat Sanayi ve

Ticaret A.?.乙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拟计划在土耳其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计划投资5亿美元在土耳其建设年产5GWh的锂电池项目,包括设计产能为5GWh的锂电池生产线和电池组生产线,其产能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合资公司计划在固态电池、大功率电池、船舶、航空航天电池等先进锂电池技术领域建立专注于新技术开发、研发项目和申请知识产权的研发中心。

(三)保密条款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取的任何信息和材料应当保密,除非一方为保障本协议的正常履行且已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否则不得滥用或披露机密信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基于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全球市场,促进国际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双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各自根据其章程或内

部授权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审批通过后,具体合作内容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执行。若后续签署具体协议,可能需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审批、取得备案的投资金额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披露日期主要内容执行情况
12021年9月18日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及《招商引资补充协议》履行中
22021年10月6日与Umicore S A签署《锂产品供应条款清单》履行中
32022年1月19日与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履行中
42022年5月13日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备忘录》履行中
52022年5月20日与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股份认购协议履行完毕
62022年6月30日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履行中
72022年8月19日与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履行中
82022年9月2日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履行中
92022年9月29日与宜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履行中
102022年10月31日与横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履行中
112022年11月8日与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政府、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履行中
122023年3月28日与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履行中
132023年4月25日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20GWh电池生产项目框架协议》履行中
142023年12月26日与长安汽车签署《合作备忘录》履行中
152024年7月6日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履行中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