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珠江啤酒(002461)公司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2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共召开四次公司监事会会议。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在公司502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 4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502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监事会成员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至第七十二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及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