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珠江啤酒(002461)公司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额为0,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2023年度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事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新增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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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振平 何兴强 曹庸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