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熊焰、梁雨、张海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熊焰、梁雨、张海燕的任职经历、任职情况等资料,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要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