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李明贵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7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8,900股。
公司现收到李明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明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158,9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834%,李明贵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明贵 | 集中竞价 | 2023/5/8 | 21.136 | 71,400 | 0.00375% |
2023/5/9 | 23.070 | 87,500 | 0.00459% | ||
合计 | - | 158,900 | 0.00834% |
注:上表中,李明贵先生所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其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李明贵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李明贵先生未曾做出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李明贵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相符。
三、备查文件
1、李明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35,603 | 0.03336% | 476,703 | 0.025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8,901 | 0.00834% | 1 | 0.00000% |
限售条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476,702 | 0.02502% | 476,702 | 0.0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