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明贵先生、财务总监朱碧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秀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88,000份。
经核查,上述注销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注销原因 |
李明贵 | 因避免短线交易,行权期届满未行权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27,884,832份调整为27,796,832份,激励对象为562人。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3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