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明贵先生、财务总监朱碧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秀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充分、恰当,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