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退: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化亮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http://ddx.gubit.cn  2023-02-28  众应退(002464)公司公告

深证上〔2023〕141号

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化亮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李化亮,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根据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9号)查明的事实,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应互联”)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化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8月30日,李化亮以众应互联的名义为其控制的上

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共计4,550万元,占众应互联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17%。

李化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1.6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4.2.3条、第4.2.9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化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李化亮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