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证券代码:400135 证券简称:众应3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夏珂研
6.会议列席人员:夏文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夏珂研、张巍、刘星、郭巨山、郑玉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划继续推进包括和解、预重整、重整等程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向龙泉市人民政府申请预重整。龙泉市人民政府组织预重整管理人评审组,并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已知债权金额的债权人同意,确定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3日同意启动预重整的意见,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2021]诉前调143号)对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
在预重整过程中,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2号)。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被终止上市,公司预重整程序亦进入停滞状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全体股民及债权人利益以及公司的经营稳定,实现公司的脱困重生,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并推进包括但不限于和解、预重整、重整等程序。
目前,公司已完成注册地变更,拟继续启动推进上述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