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证券代码:400135 证券简称:众应3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525 号锦江都城(南华亭宾馆店)都城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珂研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4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长夏珂研目前代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拟订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董事会运作等情况进行了总结。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5,047,944.60元,比2022年增加486.90%;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86,921.27元,比2022年增加72.74%;基本每股收益-0.54元,比2022年增加72.86%。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486,921.27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040,377,736.47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88,260,896.67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1,565,504.24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486,921.2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040,377,736.47元,实收股本521,794,38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5,4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严俊、邱云起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