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海格通信(002465)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均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控股子公司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诘创新”)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摩诘创新本次融资提供担保,摩诘创新以自有一套房产抵押提供反担保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没有发生违规担保行为。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实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8月23日

李映照胡鹏翔刘运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