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天齐锂业(002466)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授权副董事长蒋安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人,代表股份571,91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08,598,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27%(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6名,代表股份数量485,04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61%;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23,551,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63,319,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2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63,370,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1.01 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6,479,16099.6557-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0,834,35788.4629-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67,313,51799.1948
其中:A股中小股东61,482,85197.020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卫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蒋安琪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5,322,24599.4447-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19,502,72782.8088-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64,824,97298.7597
其中:A股中小股东60,325,93695.195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安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夏浚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213,70399.9720-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001,36793.4181-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0,215,07099.7021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217,39499.758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夏浚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邹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7,824,35699.9010-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001,34793.4180-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69,825,70399.6341
其中:A股中小股东62,828,04799.143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2.01 选举向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229,60199.9749-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4,765,367105.1541-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2,994,968100.1882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233,29299.7831-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向

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唐国琼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2,387,82198.9096-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468,14795.4000-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64,855,96898.7651
其中:A股中小股东57,391,51290.564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唐国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086,49599.9488-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051,96793.6329-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0,138,46299.6887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090,18699.557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吴昌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375,996100.0016-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4,920,547105.8130-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3,296,543100.2409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379,687100.0141-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吴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王东杰女士、陈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3.01 选举王东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347,59099.9964-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051,96793.6329-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0,399,55799.7344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351,28199.96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东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泽敏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类型获得选举票数比例(%)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A股表决权股东548,345,38799.9960-
出席会议有H股表决权股东22,051,95793.6329-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570,397,34499.7340
其中:A股中小股东63,349,07899.965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心悦、徐婧婕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