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杰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中期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期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子公司自身发展利益和公司自身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