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6.00万股。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意对上述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1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该等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