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查股网  2024-04-16  二六三(002467)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0 号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3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90.11万元,同比下降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39.78万元,同比下降897.37%。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云网络、云通信、元宇宙三部分。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你公司年报中多次提及元宇宙业务,但均未对该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情况进行披露。请说明元宇宙业务模式、营业收入确认时点、近2年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该业务与云网络及云通信业务的关系。

(2)2023年,你公司境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893.4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46%。截至2023年末,境外业务应收

账款金额为4,625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87.14%。请说明境外业务的主要内容、业务模式、客户类型等,并结合收入确认、应收账款账期等情况,说明境外业务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期后回款情况,分别计算境内外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如有差异,请充分说明原因。

(3)2022年、2023年,你公司云网络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686.54万元、43,245.08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12%、11.78%,毛利率分别为25.9%、27.71%。请说明云网络业务各细分板块2022年、2023年收入、毛利率、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销售金额、截至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等。

2、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余额为57,014万元,2023年对前期收购资产形成的直播业务资产组、国际专线业务资产组、VOIP及IPTV业务资产组分别确认商誉减值12,402.40万元、4,281.32万元、4,029.71万元。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直播业务资产组预测期的利润率参数范围为

0.90%-20.28%,波动较大。请补充说明2023年对上述三项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等,并说明本次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及时性。

(2)请结合上述三项资产组最近三年经营情况,2021年、2022年商誉减值计提情况、商誉减值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等,说明前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计提商誉减值而未

计提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2亿元信托理财逾期未予兑付,本期对该笔信托理财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8,000.00万元。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对外投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购买该信托理财产品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的业务流程及风险审查流程,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相关信托理财投资可收回性的预计情况,并说明计提公允价值损失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3)2023年,你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分别为598,806.16万元,578,322.8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41.26%、

115.52%。请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具体项目构成及增幅较大原因。

4、年报显示,你公司对AirLinq,Inc.and Subsidiaries(原名为Globetouch Inc.)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累计损失2,058.96万元。结合公司前期披露购买Globetouch Inc.B类优先股的情况,说明购买时、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将该项投资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将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44人,同比减少

20.78%;研发投入金额为9,205.81万元,同比下降14.60%;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1,318.62万元,占研发投入比例为14.32%,金额同比增长55.46%。请说明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所处阶段、判断依据,结合研发人员数量减少、研发投入金额下降的情况,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增长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发表明确意见。

6、前期,你公司分别披露公告称将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海南二六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减资35,000万元、20,000万元、20,000万元。请说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减资具体原因、后续资金相关用途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等,说明减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减资行为是否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