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和2022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1,955.99万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1.00元/股,其中1,435.64万股用于本次首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4%,过户价格为1.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各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参与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锁比例。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520.35万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90名认购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1.00元/股,锁定期为36个月,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预留份额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解锁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和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520.35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520.35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的上限,以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10Z0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0.35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数量为1,9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