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芳
郝振江
李 路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