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顾利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顾利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附件:简历顾利娟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0年10月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副总监;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总监、业务特别助理;2018年6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9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顾利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顾利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