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申通快递(00246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8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8人,代表股份967,501,349股,占公司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份的63.20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1,859,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75,641,5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0714%。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单颖之律师、谢丽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967,005,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496,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72,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86%;反对496,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584,30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46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68,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95%;反对461,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63%;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584,30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499,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68,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95%;反对499,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967,002,0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46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68,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95%;反对461,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63%;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5、《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966,713,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反对781,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79,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7%;反对781,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9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67,004,0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452,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70,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50%;反对452,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57,293,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9%;反对10,201,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5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752%;反对10,20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05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57,293,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9%;反对10,163,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5%;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5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752%;反对10,163,6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012%;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57,293,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9%;反对10,201,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5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752%;反对10,20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05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10、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陈德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10,140,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96,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281%。

陈德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王文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518,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774,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083%。王文彬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韩永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812,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7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68,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212%。韩永彦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路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812,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7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68,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220%。路遥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杨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842,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97,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033%。杨芳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郝振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842,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97,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033%。郝振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李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843,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98,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061%。李路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单颖之律师、谢丽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