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5月2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指派顾宇倩女士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罗艳女士、杨晓龙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更换罗艳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并补充张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罗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晓龙先生、张阳先生。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罗艳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申通快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先生,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罗艳女士、张阳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