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正: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披露了公司名下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其中包含公司的基本户,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之情形,上述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上述公告中的4个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一、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目前,以下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账户性质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临沭支行 | 16100210*******2407 | 基本存款账户 |
2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沂分行 | 85391001******0084 | 一般存款账户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临沭县支行 | 15898101*****3882 | 一般存款账户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 | 37050182********0557 | 一般存款账户 |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的公司银行账号
15898114*****1418币种为美元,解除冻结流程较为特殊,目前暂未解除冻结。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