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7  金正大(002470)公司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1 月 17 日、2020 年11 月21 日、2020 年12 月26 日、2023 年9 月14 日、2023 年12 月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 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6 年6 月15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沂中院”)(2026) 鲁13 执恢86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关于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被执行人公司、万连步、 李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临沂仲裁委员会(2020)临仲裁字第918 号调解书。因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临 沂中院于2026 年6 月12 日立案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责 令公司收到本恢复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2020)临仲裁字第918 号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中未履行的部分;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以实际执行到位标的负担相应执行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最终执行结果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 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 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通知书》(2026)鲁13执恢86号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