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合计不低于5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六个月。
自2023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规担保案件终审判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以来,公司各项经营工作重回正轨,基本面同比出现明显好转,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同比上涨86.98%。但伴随着国际地缘危机加剧和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尤其是股价走势与基本面改善形成了不理性背离,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经营团队对此高度重视。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关切、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部分董监高等 | ||||
1 | 杨 飞 | 实际控制人 | 14,962,349 | 1.09% |
2 | 李变芬 | 董事长 | 1,000,000 | 0.07% |
3 | 盛海良 | 监事会主席 | 0 | 0.00% |
4 | 刘广忠 | 总经理、董事、中超航宇董事长 | 800,000 | 0.06% |
5 | 刘保记 | 副董事长、中超电缆总经理 | 800,000 | 0.06% |
6 | 蒋丽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00,650 | 0.05% |
7 | 李川冰 | 财务总监 | 600,000 | 0.04% |
8 | 徐霄 | 总经济师 | 600,000 | 0.04% |
9 | 王智平 | 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 600,000 | 0.04% |
10 | 王强 | 监事会副主席 | 0 | 0.00% |
11 | 潘志娟 | 董事长助理、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00,000 | 0.04% |
12 | 于晨宇 | 审计部经理 | 411,000 | 0.03% |
核心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及部分高管等 | ||||
13 | 俞 雷 | 中超电缆董事长、公司原董事长 | 800,000 | 0.06% |
14 | 吴鸣良 | 监事会副主席、中超电缆执行总经理 | 750,000 | 0.05% |
15 | 王小叶 | 中超电缆财务总监 | 350,100 | 0.03% |
16 | 张乃明 | 明珠电缆董事长、公司原总经理 | 1,500,000 | 0.11% |
17 | 曹宁丽 | 明珠电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00,000 | 0.03% |
18 | 王荣彬 | 明珠电缆副总经理 | 300,000 | 0.02% |
19 | 霍振平 | 长峰电缆董事长、公司原副董事长 | 1,081,259 | 0.08% |
20 | 黄志祥 | 长峰电缆常务副总经理 | 350,000 | 0.03% |
21 | 赵汉军 | 副总经理、远方电缆董事长 | 1,455,000 | 0.11% |
22 | 王 俊 | 中超航宇总经理 | 738,700 | 0.05% |
23 | 陆亚军 | 监事、中超航宇执行总经理 | 0 | 0.00% |
24 | 凌李石保 | 中超航宇副总经理 | 431,300 | 0.03% |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减持情况:
姓名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价格/均价(元/股) |
王俊 | 2024年1月2日-2024年6月7日 | 429,200 | 2.38 |
于晨宇 |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 | 12,600 | 3.15 |
黄志祥 | 2024年5月31日 | 20,000 | 2.68 |
王荣彬 | 2024年5月9日-2024年6月7日 | 91,900 | 2.54 |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自2023年公司违规担保案件终审判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以来,公司各项经营工作重回正轨,基本面同比出现明显好转, 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同比上涨86.98%。但伴随着国际地缘危机加剧和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尤其是股价走势与基本面改善形成了不理性背离,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经营团队对此高度重视。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关切、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六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期: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括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股份后的至少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公司股票。
9、相关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判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及经营团队认为公司目前股价已不足以反映公司持续向好的经营基本面,本着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广大中心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部分经营团队成员自愿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2、除本公告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票外,公司将鼓励和推动其他员工增持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6、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