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其财务风险亦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张国昀、陈不非、周庆丰
日期: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