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2023年10月30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0.84%;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28股,约占公司2023年10月30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3年11月23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9楼董秘办
3、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4、联系电话:0571-81671018
5、邮政编码:310023
6、邮箱:shdmb@gearsnet.com
7、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8、特别提示: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