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达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20证券代码:400129 证券简称:圣莱达3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准时出席: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5:00—2023年6月2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
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万科云谷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任免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任免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万科云谷6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3年6月25日下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见证律师将于会议开启前核实相关资料,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连兴
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0574-87522994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万科云谷6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31503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修改前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公告编号:2023-020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提案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授权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任免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
请用“√”或“×”来表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公告编号:2023-020附件二:修改前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提议修改前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如下: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不得解除其职务:
(一)本人提出辞职;
(二)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不能履行职责;
(四)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章程》中相关条款如下: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但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满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罢免,但此类免任不影响该董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索偿要求。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