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独立董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东毅)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22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至第二十四次会议共计9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共计1次。
(2)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叶东毅 | 10 | 10 | 0 | 0 | 0 | 2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恪尽职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4 |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同意 |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7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1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11 | 2022年6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对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 ||||
12 | 2022年7月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 同意 |
13 | 2022年8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14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15 | 2022年10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16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17 | 2022年12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18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
19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
20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主要工作如下:
1、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组织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考核;
2、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认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控的实施及完善情况,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关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分析和审计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不定期在公司现场办公,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发展的现状、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2022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积极与公司有关人员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深入了解、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运
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2022年,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叶东毅
电子邮箱:yiedy@fz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叶东毅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