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4,032,5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3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3,377,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8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120,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65,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5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52%。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募集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57%;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晖律师、陈燕凤律师
3、结论性意见: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