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178,011,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53,403,39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共新增股本25,304,331股,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7,178,011,313股增至7,203,315,644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股本7,203,315,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8946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53,403,39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根据调整原则重新计算的分红比例已保留小数点后6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3,315,64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8946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905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9789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894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56.98元/股调整为56.68元/股,自2024年7月11日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立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公司2018年、2019年、2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确定的行权价格也应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届时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
联系人:黄大伟电话:0769-87892475传真:0769-8773247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