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来春女士《关于提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来春女士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来春女士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来春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王来春女士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王来春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