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童利忠 郭忠林 李 宁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