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刊载于202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廖媛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载于202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