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共3名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3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