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3-06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日期: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坚先生
4、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205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00时在行政楼205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采取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8295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0636%(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下同)。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65867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0.1278%;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17082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358%。
2、通过网络和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在任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170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59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705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38%;反对:124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60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357%;反对124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705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38%;反对:124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60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357%;反对124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705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38%;反对:12410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8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60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357%;反对12410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69594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98%;反对:13226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6%;弃权:1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8150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017%;反对13226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6746%;弃权1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6919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78%;反对:13757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2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413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5598%;反对13757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862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950060股。同意2697233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54%;反对:1322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44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474%;反对1322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67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盖章签字页;
2、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